|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农村消费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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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5 15:12 文章来源:南阳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市财政局局长胡云生就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政策答记者问
2009年,为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中的作用,国家调整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增加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同时扩大了家电下乡的产品范围和补贴标准。为使我市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政策,日前,记者采访了市财政局局长胡云生。
问: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重要的惠农强农工程。同时,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的原则是什么?
答: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应遵循“公开透明、自愿申报、比例补贴、上限封顶”的原则。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对象及其行为是什么?
答: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农民,以及农场、林场和渔场职工,在我省境内发生如下三类行为且在规定的补贴时限内,均可享受财政补贴:一是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二是新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三是购买摩托车。
换购轻型载货车和新购买微型客车的补贴时限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摩托车的补贴时限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凡换购我省生产补贴类车型的农户,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增加3%的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15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凡购买我省生产补贴类车型的农户,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增加3%的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1500元。
对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凡购买我省生产补贴类车型的农户,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增加3%的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150元。
问:享受补贴农户购买数量是否有规定?
答:换购轻型载货车和新购买微型客车的每户限购1辆;购买摩托车的每户限购2辆。
问:补贴车型有什么规定?
答:报废的三轮汽车是指原三轮农用车;报废的低速货车是指原四轮农用车;换购的轻型载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新购的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摩托车包括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问:如何换购轻型载货车?
答:换购轻型载货车,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先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再购买轻型载货车。车主在报废车辆时,应当提供必备的要件,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问:购买车辆后如何进行补贴申报?
答:购买人应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持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款折(卡)没有粮食直补存款折(卡)的农户需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开设存款折或银行卡账户;
(5)换购轻型载货车的还须提供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如何审核和兑付?
答: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由乡镇财政所按照“乡级审核、乡级兑付”的有关规定,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查验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符合补贴要求的,及时开具《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通知书》,通知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存款折(卡)账户上。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问:如果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应该如何办理?
答: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原经销网点未进行网上信息录入的,经销售网点审核符合条件可直接办理退货手续;已经申报补贴的,销售网点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并签章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回补贴资金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哪些纪律规定?
答: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支付补贴资金。
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转让过户。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问: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各部门是如何分工的?
答: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部门密切配合是关键。财政部门负责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审核、兑付等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物价部门要加强汽车、摩托车价格监管,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联合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及企业准入严格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享受补贴的购买人办理车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按规定严格登记,同时负责核实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人的报废车辆情况,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行为,规范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完善网点布局。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汽车、摩托车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包”有关规定,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问:今年在新增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同时,还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年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种有哪些?
答: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
问:家电下乡产品在价格和数量上有何规定?
答: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实施中补贴产品及最高限价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
问:为何把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比例定为13%?
答: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家电下乡是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13%的补贴,即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补给广大农民。
问:如何保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答:从今年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为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是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采取年初预拨、下年清算的方式。财政部预先将中央财政应负担补贴资金的80%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落实地方负担部分并及时预拨到县。二是实际补贴资金如果超过预算,由省级财政部门先行垫付,待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归垫,确保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问:农民申领家电下乡补贴时应带齐哪些证明材料?
答:(1)购买产品的发票。(2)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3)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4)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存款折(卡)的农户需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开设存款折或银行卡账户。
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如何领取补贴?
答:(1)销售网点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当查看其相关身份证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2)销售网点须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3)乡镇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问: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各部门是如何分工的?
答:商务部门总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组织销售、货源供应、市场秩序等方面工作,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保市场稳定。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审核、兑付等方面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争取家电下乡政策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国税部门负责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销售网点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税务管理,保障发票及时供应。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协调质量问题产品的处理,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基层工商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服务,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促进下乡产品的流通。信息产业部门负责对中标生产企业的产销衔接,协调中标生产企业履行中标承诺,配合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货源供应工作。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保证补贴资金安全发放到农民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问:除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哪些家电下乡产品还有优惠政策?
答:经长虹公司申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同意,从今年5月11日起,在南阳行政区域内长虹、美菱销售网点购买长虹家电下乡电视、美菱冰箱(冰柜)类产品,凡是符合享受国家补贴13%的农户,均可享受1%的再补贴,补贴资金由长虹、美菱销售网点审核兑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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